养的狗突然没了和邻居北京一男子遛狗如遛傻
2025-02-08 来源:无优资讯
"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",这句话翻译成现代白话就是:你能遛的不止是狗,还有你那一颗信任他人的傻心儿。北京一男子遛狗如遛傻,没一会儿,狗就从家门口的树林里消失了。结果是怎么着?狗被邻居吃了!这事儿简直火爆到让人怀疑人生。
张三(化名)是个热爱动物的人,他的狗“旺财”不仅是家中的宠物,更像是他的孩子。那天,心情大好的他觉得,放放狗,让它感受一下大自然的风吹草地。谁知,大善其实就是大傻,他这一放,狗就像股市暴跌般消失了。
他原以为狗进了树林就会很快回来,却万万没想到,那只狗居然就这么没影了。紧接着,经过一番调查,这狗竟然变成了邻居李四(化名)的盘中餐。啥情况?!你是吃货还是盗贼?!
张三: "你这是什么行为,李四!我那狗可是有血统的,你凭什么就给它下了毒手?"
李四:"哟,旺财啊?我还以为是哪来的流浪狗呢!"
张三:"你这是什么逻辑?自己家门口的狗就是流浪狗?"
李四: "要不这样,我赔你钱算了,不就一个狗嘛!"
这事儿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:哥们儿,你这是怎么了?!这在社交网络上炸了锅,网友们纷纷留言,有的骂张三“心大胆小”,有的则觉得李四简直“禽兽不如”。我个人觉得,这事儿说到底,两败俱伤,大家都得反思。
不是我说,这事儿咱得从多角度看。首先,张三你这是闲得蛋疼还是咋地,遛狗也不看看情况,这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?其次,李四你这是咋了,这年头吃狗肉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,更何况是偷吃邻居的狗?!
如果说人性有时候让人捉摸不透,那法律至少还算是个明确点儿的玩意。这事儿要是放在法庭上,张三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控告李四非法侵占他的财物——狗也是财物,得了吧。如果证据确凿,李四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同时或者单独处罚金。
老铁们,你们说这是不是提醒咱们平时得多留个心眼儿?首先,遛狗得看清楚周围环境,别觉得自家门口就是世外桃源。其次,如果邻居也是个好吃货,那就得特别当心了。万一出了事,也得知道怎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金句来了:“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,而是我站在你面前,你却吃了我的狗。”这事儿给大家的启示是什么?是不是觉得有时候人心隔肚皮,得时刻小心防备?欢迎大家踊跃留言,说说你怎么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