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养猫和宝宝一起养笑死把猫和兔子养在一起
2025-01-07 来源:无优资讯
#文章首发挑战赛##家有萌宠##记录我的生活##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##猫和兔子长期待在一起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?#
前几天的文章中说起来家里的猫,在评论当中,有人提起了自家的兔子,咦,我这灵光一闪,我也养过兔子呀[呲牙]
说起我这只兔子的来历,还颇有趣。那是十几年前的夏天,下班刚走出单位大门,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推着一辆自行车,上面挂了很多装在笼子里的小兔子,兔子不大,花色也更多,白的黑的灰的黄的都有,这些小动物小的时候那都是可爱至极的,根本就让我挪不动步子了,我一眼就看中了一只浑身金黄色的小兔子,因为我印象当中这种颜色的兔子好像挺少见的,特地问了一下,这个小兔子会不会长大?结果他告诉我说这是宠物兔,也就长这么大了,不会更大。
那时候像什么小香猪啊,茶杯狗啊之类的小型宠物还没有那么流行,所以能拥有一只长不大的小兔子也是很稀奇的。物以稀为贵嘛,当年我也是以160块钱的价格把它拿回了家。
而我当时的家里已经有大大小小12只猫了,一只公猫,两只母猫都是捡的,而这两只母猫又前后脚生了九只小猫,所以当时家里的宠物真的不少了。
小兔子,我就给起名叫兔兔,兔兔到家的第一天,因为没来得买笼子,我就把它和猫在一起散养了。
兔兔可能自己也是懵的,他不知道它自己是兔子,它可能以为自己是猫呢,和猫在一起玩的不亦乐乎。
带我一起玩呗
当时小猫也小,它也小,小猫正是活泼好动好学的年纪,每天都跟着大猫练习上床,往后一坐,后腿一蹬,嗖一下就上来了。兔兔便也跟着有样学样,奈何它小腿短,经常看到跳到一半就掉下去了。
第二天我就给兔兔买好了笼子,因为想着它不会长大嘛,所以也没有买太大的,每天带着它去上班。刚好调了一个项目,是我之前做过的,所以环境也比较熟悉,后期调过来也都是做一些收尾的工作,所以工作量不大,也不忙,每天也是悠闲的很。所以带着兔兔上班也是很方便的事情。
我每天把兔笼放在副驾前面的空位置上,还得把空调的风对着它。它可享受了。倒也缓解了我一个人开车上班的寂寞。
不出出意外,意外就该来了,我这路边买来的宠物,真的是不让人省心,我可能买的就是一只星期兔。大概也就是到家六七天的样子,有一天晚上它就不行了,喘不过气来,还抽搐,大半夜的,我自己一个人也不敢出门带它去医院,我就把它抱起来,给它做人工呼吸,按压心脏,看它喘不过气来,我就给它吹几下,后半夜根本没睡,总算熬到天亮了,我给抱到医院,医生说我救助的还算及时,但还是后面每天要带它去打针,我记得打了五天针,每次都打在后脖子的那个位置上,药水的量还不小,打完之后呢,那里鼓鼓溜溜的,我回来就给它按摩。也就这样痊愈了,有惊无险。
兔兔也就这么慢慢的长大了,是的,是长…大…了!说好的宠物兔呢?说好的长不大呢?这比大猫还大的体格,一身的腱子肉是怎么回事?我买的可能就是一只吃肉的兔子[捂脸]
兔兔自小和猫一起长大,学会了不少猫的本领,还学会了和猫一样磨爪子,猫每天在床上地下跳来跳去,后来它也是蹦跳自如。那跳上床的姿势和猫是一模一样;猫每天晚上在我的床上睡觉,兔兔也要跳上去睡,每天和猫抢位置。所以冬天我可是幸福的,盖啥厚被子,每天床上十二只猫,一只兔子[偷笑]妥妥的一堆小火炉。
兔兔越来越认为自己是只猫,真的,一只兔子猫里猫气的你们见过吗?除了正常啃自己的菜叶子,还要每天和猫一起吃猫粮,最过分的是我有一天喂猫吃排骨,它也像模像样的抱起一根排骨啃了,居然真的都吃了,那是肉啊,那骨头它比猫啃的还干净。所以兔子爱吃肉这事你们知道吗?小兔子白又白,爱吃萝卜和青菜,这儿歌是真的吗?
排骨比白菜好吃多了
但是上厕所这事儿,它没和猫学会,这让是我最头疼的,小便不挑地方,转头就尿一泡,那是真不挑地方,总能让你出其不意。那地下的小粪球球更多了。有些时候床上也有,但你和它说不明白,它也改不过来呀。
再一个就是兔子得磨牙呀,也就是说,它的嘴特别欠。平时咬个绳子,咬个充电线啥的,那都是小意思,有一次把我的电脑主机的电线咬断了,居然没被电死,难道兔子是绝缘体?
最过分的是不知道它什么时候钻到衣柜里,把我叠好的衣服,凡是冲着外面的那一层,尤其是折叠的部分,都被它嗑断了,那时候八九百块钱一条的裙子也不便宜了,也算是我比较喜欢的,结果它直接给我咬坏三条;那个时候不太时兴乞丐风,否则我穿出去的每一条破洞牛仔裤肯定都引领潮流。那些或是条状或是网状破洞都是那样的均匀流畅,纯朴又自然。
转眼便到了冬天,兔兔一如既往的每天跟着我去上班,晚上回来和猫打成一片。上班的时候它也是散养的,就在办公室里跑来跑去是我也会把它放在笼子里,然后放在单位的门口。周围小区的爷爷奶奶们经常带着小孩子,带着青菜馒头来喂它。它是不怕人的,给什么吃什么,每天倒也省的我喂了。
谁家猫吃胡萝卜呀?
冬天的时候它喜欢到雪地里去玩,我也经常带着它在外面溜,在门口我还给它堆了一个雪洞,它就躲在里面吃着它的青菜馒头。
转眼就到了第二年的夏天,有一天,它趁着同事出去吃饭的功夫,就跟着溜出大门,两分钟的功夫,我发现它不在屋里,马上出去找,结果却再也找不见了。整个小区我都找遍了。立体车库我都是一个一个找的也没有,后来同事说可能是它太胖了,太惹眼了,被人盯上了,估计是拿回去吃肉了,我是不愿意相信的,后来的日子我还让那些来喂兔子的人帮我打听寻找都没有结果。就这样,我再没有见过它,我宁愿相信它是走丢了,哪怕回到野地里去生活了呢,我也不愿意相信它被坏人逮去吃了。
这是我养的第一只兔子,虽然仅仅只有一年的缘分,但仍然至今让我念念不忘。
毕竟一只爱吃排骨,爱吃猫粮,爱和人睡的猫里猫气的兔子真的不多见。
好朋友